根据不完全统计,
从9月22日(本周周一)下午6点到凌晨12点,
共有约9把伞离开了它们的主人,共有约2人错拿他人雨伞,共有2人发表关于雨伞丢失的建议。
我们不乏看到,
有的伞是联名款,
有的伞是刚刚入手的新兵蛋子,
有的伞对主人而言有特殊的意义……
而它们在半天之内纷纷丢失。
丢伞的人,正沉浸在爱伞失去的中;
无意间拿错伞的人,也正陷入丢伞与自责的焦虑;
自己的伞丢失而不得不错拿的人,也在道德天平的两端的郁闷中受折磨……
让我们假想一个此时正安睡的人吧:
ta可以是高矮胖瘦美丑老少的模样,ta同样受困于雨天,ta手里无论什么原因空无一物。
ta拿起了某个明知不是ta的伞。
ta撑开了伞,就像伞的主人一样。
ta走出了雨夜,就像每一个受雨伞庇护的人一样。
ta晾干了伞,就像往常对待自己的伞一样。
ta收回了伞,就像伞本就来自于ta一样。
这般景象,不令人恼怒于其无耻?
不令人悲痛于失主受难?
不令人悲哀于其良心已泯?
请恕我未经允许代表诸位,向所有错拿伞者、窃伞者对话:
错拿伞者,无论什么理由,都影响了伞主的正常生活秩序。欢迎前来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,请求与伞主联系。高尚的灵魂亦有知错就改的品质。
窃伞者,无论什么理由,都无法改变令伞主痛失爱伞的事实。但仍然接受其留言主动联系伞主,并主动询问伞主赔偿方式。
有道言:浪子回头金不换。
杜绝歧视、反对暴力,先礼后兵,以理服人。
以下是相关帖子(参考文献),
排序不分先后,
拼图是随手拼接的,目的仅为压缩图片数量。若有带来不良引导、不良暗示,先行致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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